砀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第十九号通告,事关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……
信息发布者:
谢玉珊 2020-02-12 10:05:42 原创
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(第十九号)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系列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不误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企业复工分类、分时段、分批次进行,涉及城乡运行必需、疫情防控必需、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复工。
二、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到“六个到位”,即疫情防控机制到位、员工排查管理到位、内部防控管理到位、防控设施物资到位、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到位、生产计划安排到位,方可申请复工。
三、所有企业复工复产均需向属地镇(园区)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。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,一律停工整顿、责令关停,对企业存在隐瞒不报或因措施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企业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,并对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责问责。
四、各镇(园区)、县直有关部门、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告要求,强化主体责任,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细落实,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。
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2月11日
![](https://img.nync.com/f/2020/02/12/jQQKYX1Hi1U49v3yTOVS_1200.jpg)
点赞
0
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相关热词搜索:
声明
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